“中小企业诚信榜”活动是主办方为了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以中小企业历史信用记录信息作为入榜的主要依据,通过信用担保授信,来形成褒奖诚信的正向促进机制,为深圳市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添砖加瓦。
    本届诚信榜活动主要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等七家协会与机构在企业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经过初审后加以推荐,再由担保中心进行基本面分析、信用调查和专家评审筛选产生,入围的153家“诚信中小企业”绝大部分企业在担保中心有3年以上良好的信用记录。
    担保中心给予诚信企业的信用担保授信包含了四层意思:一是该授信额度于授信之日起两年内受信企业可以随时享用,无论是一次使用或多次使用;二是使用授信额度时企业不再需要提供抵押、质押反担保,只要提供个人保证等信用保证即可;三是授信额度不仅自身企业法人可以使用,也可以为其他企业法人提供反担保之用;四是授信额度有大有小并不表示企业信用的大小高低,入榜企业都是诚信企业,额度是根据企业经营规模状况、资产负债状况、资产流动信状况等因素决定的。本次入榜的153家诚信中小企业共计获得担保中心的担保授信额度为14.9亿元人民币,预计两年内的信用担保会超过30亿元人民币。担保中心对入榜企业实行信用动态管理,对失信行为实行惩戒机制即从榜上除名,取消授信。在推出“红名单”的同时推出 “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