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有关指示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职责的通知》(国办发[2009]7号)精神,全国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于2009年12月28日至29日在北京召开。银监会、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法制办的有关领导,各省、市、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以及监管部门的负责同志共同参加了此次会议。
28日上午,银监会副主席蔡鄂生代表刘明康主席就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发展与监管等有关问题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全面加强和改进担保机构监管工作,促进融资性担保业务的健康稳步发展。
蔡副主席在会上充分肯定了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的成绩,他表示,十几年来,特别是近年来,在国家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扶持下,我国融资性担保行业从小到大,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和作用日益增强。特别是在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担保机构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扩大就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备受政府和社会瞩目,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同时,蔡副主席也提出了当前担保行业存在的问题,如,长期缺乏行业监管、缺乏专门的法律法规;行业环境受到金融危机冲击、社会信用体系有待完善、风险分散体系建设有待加强、财政税收等政府配套扶持政策力度不够、风险补偿机制不完善;担保机构自身在经营管理和风险管控方面也存在一定问题。随后,蔡副主席进一步指出,应当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切实增强做好担保机构监管和发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监管职责分工方面,蔡副主席强调了三点,一是联席会议负责订政策、促自律、抓指导协调;二是地方政府全权负责具体监管;三是要加强上下左右的协调配合。蔡副主席最后表示,要树立审慎监管理念,全面加强和改进担保机构监管工作,完善外部政策环境,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稳步发展。
随后,银监会融资担保部主任牛成立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办法》)的主要内容做了介绍,包括《办法》起草的背景、过程、指导思想,并对有关问题做了说明。28日下午,与会代表分组讨论了蔡鄂生副主席的重要讲话以及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和发展的问题,随后举行了召集人碰头会。
28日晚上,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就做好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管问题作了重要讲话,从担保机构的公司治理、资本管理和拨备以及分类监管等方面提出了监管思路,并强调各级政府应负起责任,创造性地进行监管。
29日上午,6家发言单位在大会上做了发言。其中,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周高雄交流了广东省融资担保体系的建设情况。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有限公司受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邀请,派副总经理刘祖前参加了会议并就深圳担保中心的经营管理与风险管控情况的做法在大会作了交流发言。各代表发言后,蔡鄂生副主席对本次会议作了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