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中国金融》记者延红梅采访担保中心主任叶小杭

建立和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对帮助中小企业融资,降低和分散金融机构贷款风险、维护资金安全,确立良好的银企信用关系,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都有着重要作用。我国的信用担保业发展较晚,大约起步于上世纪90年代初,国家政策的扶持以及市场的需要,使担保业在十几年的时间内得到了迅猛发展。然而,如何进一步推动我国信用担保业的健康发展,真正架起中小企业通向银行的桥梁,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这一制约其发展的瓶颈问题,有效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此,本刊就这一问题采访了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有限公司主任叶小杭。

记者:信用担保业的发展有助于缓解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减少商业银行信贷风险,请您具体谈谈近年来我国信用担保业在这方面发挥的作用。

叶小杭:担保机构作为银行和企业之间的桥梁,凭借自身的信用和实力为中小企业担保,为中小企业增信,降低了金融机构的放贷门槛,弥补了中小企业信用不足的缺陷,增加了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机率和额度。据统计,2004年全国2188家担保机构共为18.8万户中小企业提供了36.6万笔、3237亿元的贷款担保,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上的作用日益显现。

中小企业大多资产实力小、决策不够严谨、管理不够规范,而且贷款额不大、时间急、频度高,这对商业银行来讲意味着高风险、高成本、低效益,因此,银行惜贷现象严重。担保机构的介入,可以为银行分担风险,从而使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得到了银行的第一笔贷款,企业首次贷款率明显提高。以深圳担保中心为例,其担保企业中首次获得贷款的占77%,即没有担保机构的介入,这部分企业从未获得过银行贷款。同时,通过担保机构认真调研、灵活设计方案和专家评审等一系列专业制度和流程规范,可以在防范担保风险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弥补银行对中小企业放贷的不足。

对银行而言,担保机构承担了大部分甚至全部的保证责任,既增加了贷款和新的客户,也降低了信贷的风险性。2004年全国担保机构累计发生代偿17.2亿元,占累计担保总额的0.53%,远低于同期股份制商业银行4.93%的不良贷款率。

担保的动态过程不仅使中小企业提升了自身信用、增强了纳税意识、促进了规范化管理、扩大了融资渠道,而且带来了税收的增长、就业机会的增加,同时促进了信用体系的建设,社会效益显著。据统计,2004年,全国受保企业通过担保贷款新增销售额1905亿元,新增利税150亿元,新增就业103.6万人,国内的区域经济得到较大发展。

记者:担保机构和商业银行是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担保机构和商业银行的沟通合作至关重要,那么我们如何建立担保机构与商业银行之间的合作关系,在合作中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叶小杭:担保机构应与银行建立互信互利的合作关系。从实际情况看,担保机构有较大部分客户来源于银行的推荐,另一方面,银行为了拓展中小企业市场、扩大业务领域、增加贷款规模、提高贷款的安全性,也非常需要与担保机构的合作。银行与担保机构之间需要而且可以建立起良性的合作关系。

但担保机构与银行的合作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通常经历三个阶段:第一,担保机构争取与银行开展合作。刚开始的时候银行对担保机构的成立目的、风险控制能力、持续经营能力、代偿能力心存疑虑,担保机构需要建立自身的“信用”,积极拓展与银行的合作。第二,双方磨合阶段。银行和担保机构通过一些试点和探索,对各自的要求、流程和经营方式逐渐有了共识,业务合作逐步开展起来,在磨合中发展。第三,双方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随着担保业务的开展,一些担保机构凭借良好的风险控制能力快速发展,既为银行分担了风险,又为其引进了优质客户,银行与担保机构实现共赢。而另外一些担保机构因风险隐患较大、抽逃资本金,该赔付的时候不赔付,则逐渐不为银行接受,业务难以开展或者丧失担保能力。

担保机构在与银行的合作过程中首先要提升自身的信用,提高资本规模和资本质量,争取政府或股东的支持,但信用的提升主要还是依靠机构本身经营能力的提升,即提高业务操作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降低风险代偿率。担保机构与银行之间应建立起风险共担机制,因为银行是贷款的主体,对风险的控制有更加有利的条件,银行承担一定的风险,才能避免银行的不作为和银行的道德风险,包括有意转嫁给担保机构的风险。

目前深圳担保中心的合作银行(总行、分行级)达到14家,服务网点530余个,企业的业务办理非常方便。深圳担保中心45%的项目来源于合作银行推荐,而凭借其良好的信用,深圳担保中心向银行推荐担保的一次通过率达到96%以上,实现了银行与担保机构之间的良性互动。

记者:我国的中小企业数量众多、结构复杂、良莠不齐,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专业担保机构所面临的复杂因素很多、更具不确定性和风险性。那么担保机构如何管理和控制风险,以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和不断发展壮大自身?

叶小杭:风险控制水平是担保机构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中小企业大多规模较小,成长性不确定,经营管理不规范,资信等级较低,这是贷款主体带来的风险。现在担保机构一般一个项目收取的担保费在5%以内,但是失误率如果达到5%,那么就会给担保机构带来灭顶之灾。除了面对贷款主体的信用风险以外,担保机构还要面对反担保物处置风险,来自宏观层面上的法律风险、政策风险以及经济风险,来自其他服务平台的操作风险,等等。提高担保机构的风险控制能力是建立正常的银行与担保机构合作关系的需要,是担保机构生存和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更好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需要。

对于风险防范,从外部来讲,参照国际惯例,因担保贷款可以促进生产发展,带来新的税收增量,政府可以从增量税中提取一部分给担保机构作为外部风险补偿,支持其做大做强。同时,建立再担保机制、与银行实行风险共担机制也有助于担保机构风险的规避和化解。从内部来讲,担保机构一方面应通过提高经营水平以获得的经营盈余和利润作为内部风险补偿,增强自身抗风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另一方面,要完善业务制度和操作流程,建立有效的奖惩机制,防止惟指标论,建设廉洁、高效和专业的队伍,讲求协作和组织作用,形成良好的企业风险文化。在具体项目操作上,担保机构可以采取适当的反担保措施,包括房产、土地和设备抵押、存单、仓单和承兑汇票质押、出口退税账户监管、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专利权质押、自然人保证、股票账户监管等,设置这些措施一方面可以锁住企业的核心资产,防止经营者的道德风险,另一方面担保机构在发生风险代偿时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偿。

深圳担保中心把“全面的风险意识,全过程的风险控制、全员参与的风险管理、全新的风险管理手段、方法”贯穿担保业务始终。首先,坚持规范运作,树立思想的防线,建设良好的风险文化。其次,完善规章制度。实行审、保、偿分离制,项目经理A、B角制,评审会制,专家会审制,独立评委制和申诉制,定期跟踪检查制,风险预警制,风险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建立了三层法律支持体系。最后,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全过程的风险控制。深圳担保中心与系统开发商合作开发了担保业务管理软件(GMIS),将业务流程、项目文档和反担保措施等集合起来,实现对中小企业的资信评分、财务分析,对项目进行风险预警等功能,规范了业务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

记者:担保机构在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的过程中还存在哪些问题和障碍?还需要哪些方面的配合和支持以构建一个完善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

叶小杭:问题和障碍主要存在于以下几方面:

一是信息割据使担保风险加大。目前人民银行的信贷登记系统不向担保机构开放,工商、税务、海关的信息也自成体系,没有建立一个公共的平台。在香港一笔贷款的审批最快只需24小时,这种高效率是基于完善的信用体系建设。而信息割据会使贷款风险加大、效率降低、评审成本增加。

二是风险补偿机制欠缺。参考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做法,担保机构可以扩大税源,增加就业,从产生的新税源中相应提出一部分资金支持担保机构发展,适当补偿担保机构代偿的风险,可以帮助担保机构实现正向循环。虽然现在一些地区陆续设立了信用担保专项资金,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但在国家层面的风险补偿机制还没有出台。

三是担保机构发展不均衡,缺乏行业自律。目前担保机构虽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但个体差异大,发展不均衡。以广东省为例,2004年全省备案的担保机构352家,其中申报正常开展业务的101家。年担保金额上1000万元的70家,其中超过10亿元的8家,超过20亿元的仅一家(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有限公司),亏损面约为40%。这种状况不容忽视,如果其中几家担保机构有不良行为很可能会导致整个行业的信用危机,从而影响整个担保行业的发展,行业自律亟待落实。

问题的解决要通过政府牵头,形成对担保业共同促进的局面。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第一,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尽快解决担保机构与人民银行信贷登记系统的信息共享问题,解决房管、国土、车管、船管和工商等部门和机关对担保机构的抵质押合同登记问题,共同加大对各类企业、个人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第二,尽快推出外部风险补偿机制。可以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在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企业数量和担保金额全面考虑的基础上对担保机构实行“奖勤”式的补偿,不是“多赔多补、不赔不补”的“养懒”式补偿,提高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第三,适时开展区域性信用再担保。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可以省、市为单位组建,以区域内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专业担保机构为对象进行。为担保机构分担和分散风险,增强担保机构的抗风险能力,提高担保资金的放大倍数,促进担保机构的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促进担保业务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发展。

第四,加强行业自律,促进担保行业协会的建立和发展。开展担保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解决担保专业人员缺乏的问题。指导新成立的担保机构开展业务,组织担保行业横向交流,加强与政府、银行和企业的沟通,维护担保行业的整体信用水平,促进担保业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