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中心被列入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第一批试点担保机构名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2000]59号)文,为加快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国家经贸委最近下发了《关于公布列入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范围的担保机构名单(第一批)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1]406号)文,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被列入第一批试点担保机构名单。根据国办发[2000]59号文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的通知》(国税发[2001]37号),列入试点名单的担保机构可以享受3年免征营业税的鼓励政策。 列入全国第一批试点名单的机构有104个,其中59个为城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7个是省级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38个属于从事中小企业担保业务并符合试点条件的商业担保机构和互助担保机构。这些试点担保机构分布在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从业人员900名,到位担保资金31亿元,已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各种所有制城乡中小企业提供各类信用担保60多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