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报

2000年5月1日总字第1期

■ 市经发局申庆三副局长来担保中心指导工作

担保中心监管会委员、市经发局申庆三副局长于4月5日来担保中心检查和指导工作。他首先察看了担保中心的办公场地,然后听取了担保中心叶小杭主任的工作汇报,并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

申庆三副局长认为,担保中心自去年底挂牌以来,积极开展中心筹备与业务运作的相关工作,在各方面条件都不十分具备的情况下,逐步使中心的工作走上正轨,他感到满意。

申庆三副局长在座谈中谈到,经过去年一年的努力,到12月28日担保中心挂牌止,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融资担保、技术支持、信息服务、人才培训、市场开拓五大体系正式建立起来了,中小企业的发展有了一个好的环境。融资担保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因此必须要有创新的精神。申庆三副局长勉励大家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努力开创工作的新局面。他要求担保中心加快工作节奏,尽快推出首批担保企业,并在工作中逐步修改、完善工作规程和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打响担保中心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品牌。

 

广州等四省市担保机构来我中心考察和交流  

担保中心投入运作以来,分别接待了广州、珠海、山西、上海、新疆等五省市自治区的担保机构前来我中心考察和交流。

在国家经贸委的领导和组织下,全国已有70多个城市组建了面向中小企业的担保机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工作已在全面启动。但由于各地情况不同,担保机构运作的方式方法也不完全相同。通过与内地同行的沟通与交流,我们感到收获很大,一方面,内地担保机构的运作模式、操作方法、工作经验对我们很有启发;另一方面,通过座谈交流也进一步证实了我们与协作银行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加强风险防范的操作思路是正确的,对今后的工作更加充满信心。

我市的担保工作起步稍晚,学习内地好的做法、加强与内地同行的信息交流是非常必要的,今后我们还要走出去,到内地先行城市考察学习,以使我们的工作做得更好。

 

担保中心与首批三家企业签订担保合同

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有限公司在中心领导与工作人员的一致努力下,克服人员不足、设施不足、经验不足等创业初期的困难,经过几个月的边筹备边运作,接触、咨询了百多家企业并从中挑选了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营业绩良好、有较高经济增长点的中小型企业进行了进一步调查与审核,目前确定为首批三家中选企业签订担保合同。

一般说来,中小企业可用押、质物的财产很少,这是许多中小企业在银行贷款难的主要原因。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有限公司的成立旨在通过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来解决其贷款难的问题。由于我国目前中小企业的信用体系尚欠完善,信用状况尚不乐观,而且担保中心成立伊始,各申请担保的企业尚未在担保中心建立起信用,所以在目前情况下进行单纯信用担保为时尚早,也正因此,我们要求所有申请担保的企业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措施。根据市政府监管会的要求,担保中心在开展业务时必须稳步、慎重、积极防范风险,这就要求我们除了严格审核企业外,必须严格其反担保措施。但是从问题的另一方面看如果我们在反担保措施上卡得太死,与银行的抵押质押贷款要求相差无几,担保中心会失去其生存空间。如何既积极拓展业务又严格防范风险,担保中心在这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与探索。

我们支持的三家企业分别来自医药行业、电子元件行业与印刷行业。除了对这些企业进行严格的审核外,我们在采用的反担保方式上有了些突破。其中一家医药拥有一家医药连锁店的绝对控股权,该医药连锁店处于特殊行业而且经营业绩良好。我们在对医药企业及医药连锁店进行了充分调查、分析与审核后,同意采用以医药企业拥有的该医药连锁店的股权作质押的反担保方式。另一家电子元件企业历年经营业绩良好,信誉良好,但其固定资产少且零零落落,我们采取了多种抵押相结合的反担保方式:一部分私人房产抵押、一部分车辆抵押与一部分机器设备抵押。还有一家印刷企业近年来增长较快,公司的固定资产基本上是机器设备,但其所有者的私人财力较殷实,我们采取了个人财产无限责任反担保的方式。这些对不同对象开发不同的灵活多样的反担保方式的做法,既可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也为一旦发生风险有效启动补偿还机制提供了解决途径。

在具体办理这些反担保的过程中,我们遇到了一些问题,如无法办理一些法律规定的抵押/质押登记手续。依据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股权质押登记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办理,车辆抵押登记由车辆的登记部门负责办理。但目前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尚未开展股权质押登记的业务,深圳市车辆管理所亦未开展车辆抵押登记的业务。令人欣慰的是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已将股权质押登记的业务提上议程,但据我们了解,深圳市车辆管理所在车辆抵押登记业务方面尚未有任何进展。这些法律手续上的不完备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不便与不利,虽然我们针对股权质押登记、车辆抵押登记采取了例如股东名册登记、车辆抵押声明等补救措施,但这些措施并不能完全替代法律程序,因此,我们盼望有关部门能尽快落实相应的法律程序,使我们的工作早日走上正轨,使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工作的开展更加规范与顺利。

 

担保中心与八家企业签订担保意向书  

三至四月二十四日,我中心已接待了108家企业前来咨询及提出担保申请。来访的中小企业以民营企业为主,也有国营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来访企业都急迫地希望我中心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以解决其流动资金不足的困难。由于我中心尚处于起步阶段,加上人手不足,目前仅有二十家企业纳入评审范围,开始了评估工作。

专业性的担保工作在我国还是一门年轻的事业。由于担保工作风险性大,工作所需的知识面广,因此对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很高。为了广纳人才,组建一支一流的人才队伍,中心于3月21日在深圳特区报刊登了招聘广告,向社会招贤。据统计,有830余名各专业人才向我中心递送了应聘资料,应聘者一般都具有大专以上的学历,111名应聘者具有研究生以上的学历,专业涵盖金融、财会、贸易、管理、法律、计算机等领域。经过认真筛选和面试,全部岗位均已确定了人选,目前已陆续上岗工作。

至四月底,我中心已对申请担保的部分企业进行了二次评审,其中的11家企业入围,意向担保金额达7000万元,其中三家企业签订担保合用,合同金额达1300万元。

 

大事记

1.1999年10月28日市政府二届15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中心工作方案和章程;

2.1999年12月28日正式挂牌;

3.2000年2月2日深府(2000)15号文“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有限公司章程的通知”;

4.2000年2月2日深府(2000)13号文“关于成立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有限公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5.2000年2月2日召开担保中心一届一次监管会会议;

6.2000年2月20日中心与首家银行(深圳市商业银行)签订合作协议;

7.2000年3月2日中心与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签订合作协议;

8.2000年3月13日正式迁入法定地址:深圳市商业银行大厦16楼;

9.2000年3月21日,在深圳特区刊登招聘广告,公开招聘项目经理、行政主管、财务主管、计算机工程师;

10.2000年3月31日中心与八家中小企业签订担保意向书;

11.2000年4月18日正式聘请华邦律师事务所为中心法律顾问;

12.2000年4月26日首批担保合同正式签约。